值勤的方式透過勞動局的函示後,心中的大石頭算是放下了!因為準備回復到先前的值勤方式,也就是假日值勤接電話要算加班補休。
只是我們這次對於假日值勤的補休提出了意見,原本假日在家電話值勤1天可以補休4小時、電話值勤2天可以補休1天,以前大家對這都沒意見,但這次勞動部對於ON CALL的規定公布後,校方誤解下不敢讓我們值勤,改由具公務員身分的組長下班後和假日值勤,但卻是電話值勤1天補休8小時,也就是說可以補休1天,這對我們是很不公平的,所以我們順勢就簽陳學校修正。
但到了人事室,承辦人填具先前公務員修改後的規定,假日電話值勤1天補休8小時,沒想到人事室主任卻有意見,認為應該依照先前的規定,電話值勤1天補休4小時,難道公務員就有特別待遇嗎?勞工不能比照公務員嗎?這是一種不公平的工作對待。
我想說的是,假日雖然是電話值勤,但我們要守著電話,不敢隨便離開家門,深怕漏接緊急電話,深怕不能立刻回學校處理,這和值班沒什麼兩樣,只不過是地點不同罷了!24小時守著電話,補休8小時應該不過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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