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載,法務部決定將大麻列為首要打擊目標,並訂出三大反毒新策略。筆者相當肯定法務部的決心。事實上,施用大麻者不在少數,不少都是社經地位較高或是海外留學歸國的族群,且多數從大學時便開始吸食,他們普遍認為大麻對人體的危害與香菸相同,因此應該比照荷蘭或美國部分州予以合法化。

然而,就曾有一名學生因為參加社團誤結損友,社團活動結束後集體到租屋處吸食大麻,卻因吸食過量而喪命,友人將其送到醫院後便避不見面,其母到租屋處整理時才發現兒子吸食大麻,卻也不敢解剖遺體確認死因(吸毒致死,保險不理賠),後來她輾轉表達希望學校能加強對學生的反毒宣導。

筆者觀察發現,近幾年大麻使用者在大專院校間有愈來愈多的趨勢,部分大學生夜生活靡爛、手頭寬裕,而家長又管不到,警方查緝不易,很容易在同儕的影響下染上吸食大麻的不良習性。

建議法務部除了從減少供給、減少需求、減少危害等「三減政策」外,更應針對大專學生加強大麻毒害宣導與查緝,以提升大學生的正確認知,避免受到大麻的危害而不自知。

─資料取自110.9.3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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